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關于(At)聯合推動合作(do)項目通知_專項産品_業務開展_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關于(At)聯合推動合作(do)項目通知

發布時(hour)間: 2019-07-18 來(Come)源: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發布人(people):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關于(At)聯合推動合作(do)項目通知

國(country)融擔函〔2019〕35号


各省屬擔保再擔保機構、交通銀行各省直分行


   爲(for)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by)下簡稱“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by)下簡稱“交通銀行”)簽訂的(of)《銀擔戰略合作(do)協議》及《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交通銀行關于(At)推進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合作(do)的(of)指導意見》文件精神,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共同決定以(by)普惠小微(符合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号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标準)、“三農”等項目爲(for)載體,推動“總對總”業務合作(do)。雙方采取自上(superior)而下、共審項目、共擔風險的(of)方式,推動體系内機構協同合作(do),擴大(big)快速擔保業務的(of)規模,進一(one)步拓寬小微企業和(and)“三農”等普惠領域服務的(of)覆蓋面,并逐步降低融資成本。現就合作(do)事項通知如下:


   一(one)、總體要(want)求


   (一(one))共同确定合作(do)原則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總行從審慎角度出(out)發,共同自上(superior)而下推出(out)普惠小微、“三農”合作(do)項目。試點期間,本通知項下合作(do)項目總額度暫定爲(for)100億元,原則上(superior)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承擔80%,交通銀行承擔20%的(of)風險分擔。交通銀行不(No)得以(by)收取保證金等類現金質押方式或優于(At)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的(of)風險緩釋手段規避須分擔的(of)風險責任。當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地(land)方合作(do)機構代償金額與合作(do)項目在(exist)保餘額的(of)比值超過3%時(hour),該地(land)方合作(do)機構與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終止新增業務合作(do)。


   (二)共同制定項目準入标準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總行共同支持小微企業、“三農”、“雙創”等普惠領域,以(by)及戰略性新興産業的(of)融資。在(exist)此基礎上(superior),雙方體系内機構共同選定普惠小微、“三農”等客戶群體,确定單筆業務的(of)具體準入要(want)求、審批标準、額度、期限等。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及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按照本通知的(of)要(want)求,積極開展業務對接。具體操作(do)過程中,可根據當地(land)實際情況進一(one)步細化客戶篩選要(want)求、項目準入标準及其風控措施等合作(do)條件。


   (三)共同做好風險防控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總行通過共同篩選合作(do)項目、共同設計貸(保)後管理模式以(by)及加強過程風險控制等手段,做好合作(do)項目風險防控。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以(by)及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結合當地(land)實際情況,共同做好對項目盡職調查、審核、貸(保)後管理等工作(do),協商一(one)緻同意後,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可對單筆業務開展“見貸即擔”。發生(born)不(No)利于(At)債權安全情形時(hour),銀擔雙方須及時(hour)溝通,共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債權安全,共同做好風險項目預警和(and)化解、逾期催收等工作(do)。


   (四)共同推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在(exist)提高貸款可獲得性的(of)前提下,雙方體系内機構要(want)通過降低擔保費率和(and)貸款利率,爲(for)符合條件的(of)小微企業、“三農”“雙創”等普惠領域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of)貸款。原則上(superior)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應嚴格控制擔保費率不(No)超過2%/年,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應嚴格控制貸款利率上(superior)浮幅度,盡量做到(arrive)在(exist)基準利率基礎上(superior)少上(superior)浮或不(No)上(superior)浮,切實做到(arrive)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五)共同建立溝通共享機制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總行共同建立溝通共享機制,定期下發合作(do)通報,宣導合作(do)成效,分享合作(do)經驗,總結合作(do)不(No)足,提出(out)合作(do)要(want)求。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與交通銀行分支機構要(want)建立客戶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分享貸(保)前貸(保)後信息,發現不(No)利于(At)債權安全情形時(hour)及時(hour)通知對方。


   二、合作(do)規則


   (一(one))雙方權利


   1.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有權對交通銀行分支機構進行評估,并根據年度業務量、資産質量、客戶結構、代償情況等,結合風險共擔機制的(of)執行情況,合理确定“總對總”合作(do)項下的(of)業務規模,對于(At)形式、流程以(by)及雙方共同制定的(of)貸(保)前要(want)求不(No)合規的(of)業務具有否決權。


   2.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在(exist)獲取客戶授權并提前5個(indivual)工作(do)日通知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的(of)前提下,有權對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所承做的(of)本通知項下業務進行檢查。


   3.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有權對合作(do)的(of)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收入和(and)資信情況、經營和(and)财務狀況進行監督和(and)檢查,有權向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收集開展監督和(and)檢查所必須的(of)财務報表、其他(he)資料及信息等。


   4.當相關業務符合代償條件時(hour),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有權按照約定向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申請代償。


   (二)雙方義務


   1.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介入項目,經協商一(one)緻後可開展“見貸即擔”,若需對單筆業務進行實質審核或者形式審核,應保證在(exist)收到(arrive)交通銀行審批結論後3個(indivual)工作(do)日内完成審核,并簽署保證合同,提高審核時(hour)效。相關擔保機構在(exist)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提出(out)代償申請且資料齊全的(of)情況下按照擔保比例,對逾期貸款本息及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and)實現債權的(of)費用(use)進行代償(具體約定以(by)保證合同或最高額保證合同爲(for)準)。


   2.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要(want)配合提供交通銀行分支機構要(want)求的(of)财務報表、其他(he)資料及信息等,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信息是(yes)真實、完整和(and)準确的(of)。追償收入及時(hour)按照約定比例返還交通銀行分支機構。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發現不(No)利于(At)債權安全的(of)情形時(hour),要(want)及時(hour)通知交通銀行分支機構。


   3.交通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按照本通知要(want)求,結合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與交通銀行分支機構達成的(of)合作(do)平台及合作(do)項目總額度、具體合作(do)規則等,開展貸款調查、審批并向借款主體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後聯合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開展貸(保)後管理、風險項目預警和(and)化解、逾期催收等工作(do)。追償收入及時(hour)按照約定比例返還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發現不(No)利于(At)債權安全的(of)情形時(hour),要(want)及時(hour)通知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


   4.交通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通知項下業務的(of)材料提供、業務檔案保管等。在(exist)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在(exist)獲取客戶授權并提前5個(indivual)工作(do)日告知進行本通知項下業務檢查的(of)情況下,交通銀行分支機構将按要(want)求積極配合并提供相關資料。


   三、合作(do)項目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開展普惠小微、“三農”等業務合作(do)以(by)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研究開發的(of)專項産品爲(for)基礎,服務對象主要(want)聚焦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三農”、“雙創”等普惠客群,在(exist)風險可控的(of)基礎上(superior),共同爲(for)服務對象提供優質、便捷、低費率的(of)擔保融資支持,實現業務可持續和(and)快速發展。具體業務内容詳見各期《專項産品方案》。


   四、其他(he)


   業務信息、數據分别按各自系統上(superior)報,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按現行合作(do)業務規定報送,年度結束,當年各專項産品數據分别彙總報送(格式另發);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按有關規定要(want)求報送(格式與要(want)求另發)。執行中如有疑問,請與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交通銀行聯系人(people)聯系。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聯系人(people):徐娜,電話:010-68080392,郵箱:gjrdjj@vip.163.com。交通銀行聯系人(people):陳宇,電話:021-32169999-8974,郵箱:cheny_481@bankcomm.com。



附件:2019年專項産品方案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附件



2019年專項産品方案

   一(one)、靈活抵押貸款


   靈活抵押貸款是(yes)一(one)款基于(At)借款主體及其關聯人(people)提供的(of)住宅等通用(use)固定資産作(do)爲(for)反擔保,通過引入擔保機構增信,爲(for)借款主體擴大(big)生(born)産經營提供合理融資服務的(of)信貸産品,從而實現打造“信用(use)+抵押+擔保”的(of)組合額度,形成與線上(superior)産品、傳統線下模式有機互補,爲(for)借款主體提供一(one)站式金融服務。


   (一(one))對象


   對于(At)符合交通銀行小微企業或個(indivual)人(people)經營性貸款準入标準的(of)借款主體,在(exist)貿易背景真實、經營現金流有保障的(of)前提下,引入靈活抵押貸款,通過與線上(superior)信貸産品、傳統線下信貸産品的(of)靈活組合,實現“信用(use)+擔保+抵押”組合額度服務,更好滿足借款主體合理融資需求。


   (二)金額


   按揭類抵押物貸款金額一(one)般不(No)超過抵押物價值扣除按揭貸款餘額與首付金額之和(and)部分的(of)70%;借款人(people)或關聯人(people)提供的(of)抵押物貸款金額一(one)般不(No)超過抵押物價值70%。


   (三)期限


   原則上(superior)不(No)超過一(one)年。


   (四)抵押物類型


   借款主體提供的(of)反擔保标的(of)爲(for)住宅(含别墅)、辦公樓或商鋪。按揭類抵押物要(want)滿足可辦理輪候順位抵押,關聯人(people)提供的(of)抵押物要(want)辦妥抵押手續。


   (五)用(use)途


   企業經營周轉。


   (六)擔保方式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擔保機構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其中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按照貸款本息承擔80%風險敞口,交通銀行承擔20%風險敞口。擔保機構反擔保措施爲(for)按揭類抵押物餘值設置輪候順位抵押或關聯人(people)提供的(of)抵押物設置抵押。


   (七)成本


   貸款利率不(No)超過基準上(superior)浮30%,擔保費率不(No)超過擔保金額2%/年。


   (八)貸款準入條件


   同交通銀行保證類業務。


   (九)貸款要(want)點


   靈活抵押貸款是(yes)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共同推出(out)的(of)普惠金融服務,用(use)于(At)支持貿易背景真實、經營現金流穩定的(of)優質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提高抵押物使用(use)效率,擴大(big)貸款額度,降低融資成本。


   (十)風險控制措施


   1.貸款按保證類貸款審查标準開展審查審批,重點審查借款主體貿易背景真實性和(and)第一(one)還款來(Come)源可靠性等。


   2.借款主體須向擔保機構提供價值穩定、流通性好的(of)住宅(含别墅)、辦公樓或商鋪作(do)爲(for)反擔保标的(of),辦公樓及商鋪還須滿足地(land)段繁華、交通便捷、商業氛圍濃厚、出(out)租率高(若非自用(use))等要(want)求。擔保機構和(and)交通銀行分支機構共同參與抵押物價值評估,共同确認抵押物價值,合理核定保證額度上(superior)限,基本保證抵押物處置後可覆蓋貸款本息。


   3.個(indivual)人(people)經營性貸款關聯人(people)抵押物須至少滿足如下任意一(one)條要(want)求:


   (1)抵押物提供方若爲(for)個(indivual)人(people),需要(want)證明與借款人(people)爲(for)符合要(want)求的(of)親屬關系。


   (2)抵押物提供方若爲(for)企業,需要(want)證明借款個(indivual)人(people)滿足擁有該企業20%以(by)上(superior)股權,且持股2年以(by)上(superior)。


   (3)抵押物提供方若爲(for)企業,需要(want)證明借款個(indivual)人(people)符合要(want)求的(of)親屬滿足擁有該企業20%以(by)上(superior)股權,且持股2年以(by)上(superior)。


   4.企業貸款關聯人(people)抵押物須至少滿足如下任意一(one)條要(want)求:


   (1)抵押物提供方若爲(for)個(indivual)人(people),需要(want)證明其滿足擁有借款企業20%以(by)上(superior)股權,且持股2年以(by)上(superior)。


   (2)抵押物提供方若爲(for)個(indivual)人(people),需要(want)證明其滿足與擁有借款企業20%以(by)上(superior)股權,且持股2年以(by)上(superior)的(of)股東爲(for)符合要(want)求的(of)親屬關系。


   (3)抵押物提供方若爲(for)企業,需要(want)證明其滿足擁有借款企業20%以(by)上(superior)股權,且持股2年以(by)上(superior)。


   5.按照現行貸(保)後管理要(want)求執行;發生(born)不(No)利于(At)債權安全情形時(hour),銀擔雙方共同及時(hour)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債權安全。


   (十一(one))建議操作(do)流程


   1.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按照約定标準完成靈活抵押貸款審查審批,将審批結論推送至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


   2.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介入項目,經協商一(one)緻後可開展“見貸即擔”,若需對單筆業務進行實質審核或者形式審核,應保證在(exist)收到(arrive)交通銀行審批結論後3個(indivual)工作(do)日内完成審核,并簽署保證合同,提高審核時(hour)效。不(No)超過當地(land)辦理抵押手續最長期限+3個(indivual)工作(do)日内辦妥相關抵押手續,并向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發送擔保承諾函(放款通知書)。


   3.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收到(arrive)擔保承諾函後(放款通知書),與借款主體完成借款合同簽署後,借款主即可在(exist)業務期限内随時(hour)提用(use)貸款。


   (十二)風險退出(out)機制


   按照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承擔80%風險敞口,交通銀行承擔20%風險敞口的(of)比例分擔風險。貸款逾期或不(No)良後,交通銀行分支機構向擔保機構提出(out)代償申請并提供相關代償材料,相關擔保機構對逾期貸款本息及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and)實現債權的(of)費用(use)進行代償(具體約定以(by)保證合同或最高額保證合同爲(for)準)。相關擔保機構與交行分支機構均可處置抵押物,也可共同處置抵押物,追償收入及時(hour)按照約定比例返還對方機構。


   二、糧食抵押貸款


   糧食抵押貸款是(yes)一(one)款基于(At)龍頭糧食企業數據平台,依托其糧食儲存、收購與倉單變現能力,通過引入擔保機構增信,将糧食倉單作(do)爲(for)反擔保措施,爲(for)借款主體延期售糧提高種糧收入提供合理融資服務的(of)信貸産品,從而通過還款來(Come)源封閉運行,爲(for)借款主體提供惠農金融服務。


   (一(one))對象


   農戶、種糧大(big)戶、家庭農場、合作(do)社、糧食經紀人(people)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金額


   按照“糧食入庫時(hour)點單價”、“近三年曆史平均價格”、“申請授信日單價”孰低原則确認抵押糧食價格,貸款金額最高不(No)超過抵押糧食價格70%。


   (三)期限


   根據各地(land)不(No)同品種糧食收獲時(hour)間确定貸款發放時(hour)間,單筆業務期限一(one)般不(No)超過6個(indivual)月,到(arrive)期日最晚不(No)超過次年糧食收獲時(hour)間。


   (四)用(use)途


   購買種糧所需生(born)産資料與服務、支付土地(land)流轉費(包地(land)費)、收購糧食等。


   (五)擔保方式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擔保機構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其中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按照貸款本息承擔80%風險敞口,交通銀行承擔20%風險敞口。擔保機構可要(want)求借款主體以(by)糧食單據質押提供反擔保。


   (六)成本


   利率不(No)超過基準上(superior)浮30%,擔保費率不(No)超過貸款金額2%/年。


   (七)貸款準入條件


   合作(do)平台必須具備與業務相适應的(of)托底收購和(and)監督指導能力,借款主體須符合交通銀行保證類業務準入要(want)求。


   (八)貸款要(want)點


   1.合作(do)平台必須是(yes)經營穩定、行業或區域排名靠前、收購能力佳、監督指導能力強的(of)糧食龍頭企業,由銀擔雙方共同确定;借款主體準入同流動資金貸款要(want)求。


   2.糧食抵押貸款第一(one)還款來(Come)源分爲(for)兩類,分别是(yes)現金還款和(and)賣糧還款。現金還款方式下,借款主體歸還貸款并支付擔保費用(use)後,擔保機構解除糧食單據質押;賣糧還款方式下,擔保機構承諾先行解除糧食單據質押,龍頭糧企按要(want)求将賣糧款分别劃入交通銀行指定還款賬戶及擔保機構保費收入賬戶等。


   (九)風險控制措施


   1.嚴格平台準入。優選國(country)内或區域龍頭糧企,重點評估其托底收購和(and)監督指導能力。


   2.控制貸款成數。按照前三年均價、授信申請日價格、糧食入庫時(hour)點價格三者孰低原則,審慎确定糧食單價,并按不(No)高于(At)糧食單據價值70%核定放款額度。


   3.設置自動賣糧。若借款主體貸款到(arrive)期或糧價跌破平倉線後,将自動觸發賣糧還款,賣糧款直接支付至交通銀行指定還款賬戶,自動還款。


   4.輿情管理。賣糧警戒線初步設置在(exist)貸款糧價90%,若觸及平倉線,糧食新型經營主體可選擇補充保證金,防止被動賣糧,即使觸發強行平倉,絕對損失亦較小,保證其仍有盈利。

   

   (十)建議操作(do)流程


   1.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按照約定标準完成糧食抵押貸款業務審查審批,将審批結論推送至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


   2.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介入項目,經協商一(one)緻後可開展“見貸即擔”,若需對單筆業務進行實質審核或者形式審核,應保證在(exist)收到(arrive)交通銀行審批結論後3個(indivual)工作(do)日内完成審核,并簽署保證合同,提高審核時(hour)效,之後向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發送擔保承諾函(放款通知書)。


   3.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收到(arrive)擔保承諾函(放款通知書)後,與借款主體完成借款合同簽署後,借款主體即可在(exist)業務期限内由龍頭糧企鎖定對應單據後随時(hour)提用(use)貸款。


   (十一(one))風險退出(out)機制


   按照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承擔80%風險敞口,交通銀行承擔20%風險敞口的(of)比例分擔風險。貸款逾期或不(No)良後,觸發賣糧還款,賣糧款直接支付至交通銀行指定還款賬戶,不(No)足部分交通銀行分支機構向擔保機構提出(out)代償申請并提供相關代償材料,相關擔保機構對逾期貸款本息及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and)實現債權的(of)費用(use)進行代償(具體約定以(by)保證合同或最高額保證合同爲(for)準)。相關擔保機構與交通銀行分支機構均可向借款主體追償,追償收入及時(hour)按照約定比例返還對方機構。


   三、保費貸


   保費貸是(yes)一(one)款基于(At)交通銀行與各大(big)優質财産險公司的(of)合作(do),通過引入擔保機構增信,爲(for)借款主體購買車輛商業保險提供合理融資服務的(of)信貸産品,從而實現打造“信貸資金專款專用(use)、還款來(Come)源基本可靠”的(of)金融場景,爲(for)借款主體提供一(one)站式金融服務。


   (一(one))對象


   物流運輸企業或汽車租賃平台,且爲(for)小微企業。


   (二)金額


   按照商業險退保權益價值90%核定貸款金額,單戶最高不(No)超過500萬元。


   (三)期限


   11個(indivual)月。


   (四)用(use)途


   交通銀行要(want)加強貸款用(use)途審核。貸款采用(use)受托支付方式,定向用(use)于(At)購買車輛商業保險,貸款直接支付至保險公司賬戶或保險公司指定賬戶,保險公司定期向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或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擔保機構提供保單統計表(含保險險種清單),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或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擔保機構可根據需要(want)向保險公司申請抽查保單原件。


   (五)擔保方式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擔保機構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其中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按照貸款本息承擔80%風險敞口,交通銀行承擔20%風險敞口。擔保機構反擔保措施爲(for)信用(use)保證。


   (六)成本


   利率不(No)超過基準上(superior)浮30%,擔保費率不(No)超過貸款金額2%/年。


   (七)貸款準入條件


   合作(do)平台僅限于(At)平安、人(people)保、太保等優質财産險公司,借款主體須符合交通銀行保證類準入要(want)求。


   (八)貸款要(want)點


   保費貸是(yes)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共同推出(out)支持物流運輸及汽車租賃平台,降低物流行業融資成本的(of)普惠金融服務,合作(do)平台必須是(yes)經營穩定、行業排名靠前的(of)優質财産險公司;借款主體準入保證類業務要(want)求。


   (九)風險控制措施


   1.貸款審查審批時(hour)應支持自有車輛投保商業險的(of)場景,審慎介入挂靠車輛投保商業險的(of)場景;制定按月還款計劃,貸款金額基本控制在(exist)承保金額範圍内;提前約定違約退保流程,實現退保資金支付至交通銀行指定還款賬戶或擔保機構指定賬戶;雙方機構要(want)加強貸(保)後管理,根據需要(want)抽查保險清單。


   2.退保機制。要(want)與保險公司提前約定,借款人(people)一(one)旦發生(born)逾期等情形,不(No)同模式下交通銀行或擔保機構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發起退保。具體操作(do)模式上(superior),可選擇借款人(people)作(do)爲(for)投保人(people),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獲得投保人(people)退保權益授權,保險公司認可授權後,将退保資金直接支付至交通銀行還款賬戶;或選擇擔保機構同時(hour)作(do)爲(for)投保人(people)和(and)退保人(people),經協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将退保資金直接支付至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賬戶。


   3.比例支付。交通銀行分支機構貸款支付保費的(of)90%,剩餘10%由借款人(people)自有資金支付。


   4.分期安排。車輛商業保險爲(for)12個(indivual)月,交通銀行分支機構貸款期限預設爲(for)11個(indivual)月,借款人(people)按月還款,解決第12個(indivual)月無保可退問題。


   5.輿情管理。對于(At)物流企業,本次退保僅退商業險,車輛交強險不(No)涉及,仍可正常上(superior)路經營;對于(At)車毀人(people)亡,僅涉事車輛保費不(No)能退,損失可控制在(exist)2萬元以(by)内,且發生(born)概率爲(for)千分之一(one),通過履約保證保險、或擔保與銀行共同承擔。


   (十)建議操作(do)流程


   1.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按照約定标準完成保費貸業務審查審批,将審批結論推送至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


   2.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介入項目,經協商一(one)緻後可開展“見貸即擔”,若需對單筆業務進行實質審核或者形式審核,應保證在(exist)收到(arrive)交通銀行審批結論後3個(indivual)工作(do)日内完成審核,并簽署保證合同,提高審核時(hour)效,之後向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發送擔保承諾函(放款通知書)。


   3.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收到(arrive)擔保承諾函後,與借款主體完成借款合同簽署後,借款主體即可在(exist)業務期限内随時(hour)提用(use)貸款。若雙方機構收到(arrive)保單(含保險險種清單)後,要(want)轉交給對方機構。


   (十一(one))風險退出(out)機制


   按照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承擔80%風險敞口,交通銀行承擔20%風險敞口的(of)比例分擔風險。貸款逾期或不(No)良後,交通銀行分支機構或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體系内合作(do)機構将直接向保險公司發起退保,以(by)退保資金歸還剩餘貸款,不(No)足部分交通銀行分支機構向擔保機構提出(out)代償申請并提供相關代償材料,相關擔保機構對逾期貸款本息及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and)實現債權的(of)費用(use)進行代償(具體約定以(by)保證合同或最高額保證合同爲(for)準)。相關擔保機構與交通銀行分支機構均可向借款主體追償,追償收入及時(hour)按照約定比例返還對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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