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country)務院關于(At)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of)實施意見
發布時(hour)間: 2023-10-13 來(Come)源:中國(country)政府網
國(country)發〔2023〕15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people)民政府,國(country)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Come),各地(land)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country)務院決策部署,推動我(I)國(country)普惠金融發展取得長足進步,金融服務覆蓋率、可得性、滿意度明顯提高,基本實現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家家有賬戶,移動支付、數字信貸等業務迅速發展,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金融服務水平不(No)斷提升。新形勢下,普惠金融發展仍面臨諸多問題和(and)挑戰,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country)家的(of)目标要(want)求還存在(exist)較大(big)差距。爲(for)構建高水平普惠金融體系,進一(one)步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現提出(out)如下意見。
一(one)、總體要(want)求
(一(one))指導思想
以(by)習近平新時(hour)代中國(country)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for)指導,深入貫徹黨的(of)二十大(big)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country)務院決策部署,牢牢把握金融工作(do)的(of)政治性和(and)人(people)民性,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防範化解各類金融風險,促進全體人(people)民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of)領導。堅持加強黨的(of)全面領導和(and)黨中央集中統一(one)領導,充分發揮中國(country)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進一(one)步發揮各級黨組織的(of)作(do)用(use),爲(for)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of)政治保證和(and)組織保障。
——堅持人(people)民至上(superior)。牢固樹立以(by)人(people)民爲(for)中心的(of)發展思想,堅持普惠金融發展爲(for)了(Got it)人(people)民、依靠人(people)民、成果由人(people)民共享。始終把人(people)民對美好生(born)活的(of)向往作(do)爲(for)普惠金融發展的(of)方向,自覺擔當惠民利民的(of)責任和(and)使命,切實增強人(people)民群衆金融服務獲得感。
——堅持政策引領。進一(one)步明确各級政府責任,加強規劃引導,加大(big)政策、資源傾斜力度。堅持依法行政,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市場秩序。完善基礎設施、制度規則和(and)基層治理,推進普惠金融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遵循金融規律,積極穩妥探索成本可負擔、商業可持續的(of)普惠金融發展模式。持續深化改革,破除機制障礙,強化科技賦能。加強國(country)際交流合作(do),以(by)高水平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
——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底線思維,統籌發展和(and)安全,加強和(and)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堅決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着力防範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守住不(No)發生(born)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倡導負責任金融理念,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主要(want)目标
未來(Come)五年,高質量的(of)普惠金融體系基本建成。重點領域金融服務可得性實現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邁出(out)新步伐,金融基礎設施和(and)發展環境得到(arrive)新改善,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取得新成效,普惠金融促進共同富裕邁上(superior)新台階。
——基礎金融服務更加普及。銀行業持續鞏固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保險服務基本實現鄉鎮全覆蓋。基礎金融服務的(of)效率和(and)保障能力顯著提升,數字化服務水平明顯提高。
——經營主體融資更加便利。小微企業、個(indivual)體工商戶、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融資可得性持續提高,信貸産品體系更加豐富,授信戶數大(big)幅增長,敢貸、願貸、能貸、會貸的(of)長效機制基本構建。小微企業直接融資占比明顯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力度進一(one)步加大(big)。金融服務現代化産業體系能力不(No)斷增強。
——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更加有力。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健全。金融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and)公共服務的(of)力度持續加大(big)。農業轉移人(people)口等新市民金融服務不(No)斷深化。三大(big)糧食作(do)物農業保險覆蓋率和(and)保障水平進一(one)步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基本實現信用(use)建檔評級全覆蓋。脫貧人(people)口小額信貸對符合條件的(of)脫貧戶應貸盡貸,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金融消費者教育和(and)保護機制更加健全。金融知識普及程度顯著提高,人(people)民群衆和(and)經營主體選擇适配金融産品的(of)能力和(and)風險責任意識明顯增強。數字普惠金融産品的(of)易用(use)性、安全性、适老性持續提升,“數字鴻溝”問題進一(one)步緩解。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更加完善,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行爲(for)得到(arrive)及時(hour)查處。
——金融風險防控更加有效。中小金融機構等重點機構和(and)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能力持續提升,風險監測預警和(and)化解處置機制不(No)斷完善。數字平台風險得到(arrive)有效識别和(and)防控。非法金融活動得到(arrive)有力遏制。金融穩定保障機制進一(one)步完善。
——普惠金融配套機制更加完善。普惠金融基礎平台的(of)包容性和(and)透明度不(No)斷提升,重點領域信用(use)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配套法律制度體系進一(one)步完善,誠信履約的(of)信用(use)環境基本形成,風險分擔補償機制逐步優化。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标體系基本健全。
二、優化普惠金融重點領域産品服務
(四)支持小微經營主體可持續發展。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小微企業、個(indivual)體工商戶生(born)産經營特點和(and)發展需求的(of)産品和(and)服務,加大(big)首貸、續貸、信用(use)貸、中長期貸款投放。建立完善金融服務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的(of)專業化機制,加大(big)對專精特新、戰略性新興産業小微企業的(of)支持力度。優化制造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加強對設備更新和(and)技術改造的(of)資金支持。強化對流通領域小微企業的(of)金融支持。規範發展小微企業供應鏈票據、應收賬款、存貨、倉單和(and)訂單融資等業務。拓展小微企業知識産權質押融資服務。鼓勵開展貿易融資、出(out)口信用(use)保險業務,加大(big)對小微外貿企業的(of)支持力度。
(五)助力鄉村振興國(country)家戰略有效實施。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做好過渡期内脫貧人(people)口小額信貸工作(do),加大(big)對國(country)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of)信貸投放和(and)保險保障力度,助力增強脫貧地(land)區和(and)脫貧群衆内生(born)發展動力。加強對鄉村産業發展、文化繁榮、生(born)态保護、城鄉融合等領域的(of)金融支持。提高對農戶、返鄉入鄉群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of)金融服務水平,有效滿足農業轉移人(people)口等新市民的(of)金融需求,持續增加首貸戶。加大(big)對糧食生(born)産各個(indivual)環節、各類主體的(of)金融保障力度。強化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of)中長期信貸支持。拓寬涉農主體融資渠道,穩妥推廣農村承包土地(land)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use)地(land)使用(use)權和(and)林權抵押貸款。積極探索開展禽畜活體、養殖圈舍、農機具、大(big)棚設施等涉農資産抵押貸款。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重點支持縣域優勢特色産業。
(六)提升民生(born)領域金融服務質量。改革完善社會領域投融資體制,加快推進社會事業補短闆。落實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提升貸款便利度。推動婦女創業貸款擴面增量。支持金融機構在(exist)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豐富大(big)學生(born)助學、創業等金融産品。完善适老、友好的(of)金融産品和(and)服務,加強對養老服務、醫療衛生(born)服務産業和(and)項目的(of)金融支持。支持具有養老屬性的(of)儲蓄、理财、保險、基金等産品發展。鼓勵信托公司開發養老領域信托産品。注重加強對老年人(people)、殘疾人(people)群體的(of)人(people)工服務、遠程服務、上(superior)門服務,完善無障礙服務設施,提高特殊群體享受金融服務的(of)便利性。積極圍繞适老化、無障礙金融服務以(by)及生(born)僻字處理等制定實施金融标準。
(七)發揮普惠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作(do)用(use)。在(exist)普惠金融重點領域服務中融入綠色低碳發展目标。引導金融機構爲(for)小微企業、農業企業、農戶技術升級改造和(and)污染治理等生(born)産經營方式的(of)綠色轉型提供支持。探索開發符合小微企業經營特點的(of)綠色金融産品,促進綠色生(born)态農業發展、農業資源綜合開發和(and)農村生(born)态環境治理。支持農業散煤治理等綠色生(born)産,支持低碳農房建設及改造、清潔炊具和(and)衛浴、新能源交通工具、清潔取暖改造等農村綠色消費,支持綠色智能家電下鄉和(and)以(by)舊換新,推動城鄉居民生(born)活方式綠色轉型。豐富綠色保險服務體系。
三、健全多層次普惠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八)引導各類銀行機構堅守定位、良性競争。推動各類銀行機構建立健全敢貸、願貸、能貸、會貸的(of)長效機制。引導大(big)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進一(one)步做深做實支持小微經營主體和(and)鄉村振興的(of)考核激勵、資源傾斜等内部機制,完善分支機構普惠金融服務機制。推動地(land)方法人(people)銀行堅持服務當地(land)定位、聚焦支農支小,完善專業化的(of)普惠金融經營機制,提升治理能力,改進服務方式。優化政策性、開發性銀行普惠金融領域轉貸款業務模式,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探索合作(do)銀行風險共擔機制,立足職能定位穩妥開展小微企業等直貸業務。
(九)發揮其他(he)各類機構補充作(do)用(use)。發揮小額貸款公司靈活、便捷、小額、分散的(of)優勢,突出(out)消費金融公司專業化、特色化服務功能,提升普惠金融服務效能。引導融資擔保機構擴大(big)支農支小業務規模,規範收費,降低門檻。支持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助力小微企業、涉農企業盤活設備資産,推動實現創新升級。引導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等地(land)方金融組織專注主業,更好服務普惠金融重點領域。
四、完善高質量普惠保險體系
(十)建設農業保險高質量服務體系。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标”。擴大(big)稻谷、小麥、玉米三大(big)糧食作(do)物完全成本保險和(and)種植收入保險實施範圍。落實中央财政獎補政策,鼓勵因地(land)制宜發展地(land)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探索發展收入保險、氣象指數保險等新型險種。推進農業保險承保理賠電子化試點,優化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業務制度,進一(one)步提高承保理賠服務效率。發揮農業保險在(exist)防災減災、災後理賠中的(of)作(do)用(use)。
(十一(one))發揮普惠型人(people)身保險保障民生(born)作(do)用(use)。積極發展面向老年人(people)、農民、新市民、低收入人(people)口、殘疾人(people)等群體的(of)普惠型人(people)身保險業務,擴大(big)覆蓋面。完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big)病保險運行機制,提升服務能力。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鼓勵發展面向縣域居民的(of)健康險業務,擴大(big)縣域地(land)區覆蓋範圍,拓展保障内容。支持商業保險公司因地(land)制宜發展面向農戶的(of)意外險、定期壽險業務,提高農戶抵禦風險能力。
(十二)支持保險服務多樣化養老需求。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各類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有效對接企業(職業)年金、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參加人(people)和(and)其他(he)金融産品消費者的(of)長期領取需求。探索開發各類投保簡單、交費靈活、收益穩健、收益形式多樣的(of)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産品。在(exist)風險有效隔離的(of)基礎上(superior),支持保險公司以(by)适當方式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探索實現長期護理、風險保障與機構養老、社區養老等服務有效銜接。
五、提升資本市場服務普惠金融效能
(十三)拓寬經營主體直接融資渠道。健全資本市場功能,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差異化制度安排,适應各發展階段、各類型小微企業特别是(yes)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新三闆融資機制和(and)并購重組機制,提升服務小微企業效能。完善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and)業務試點,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完善私募股權和(and)創業投資基金“募投管退”機制,鼓勵投早、投小、投科技、投農業。發揮好國(country)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作(do)用(use),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加大(big)對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小微企業支持。鼓勵企業發行創新創業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優化小微企業和(and)“三農”、科技創新等領域公司債發行和(and)資金流向監測機制,切實降低融資成本。
(十四)豐富資本市場服務涉農主體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of)涉農企業、欠發達地(land)區和(and)民族地(land)區企業利用(use)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and)并購重組。對脫貧地(land)區企業在(exist)一(one)定時(hour)期内延續适用(use)首發上(superior)市優惠政策,探索支持政策與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相銜接。優化“保險+期貨”,支持農産品期貨期權産品開發,更好滿足涉農經營主體的(of)價格發現和(and)風險管理需求。
(十五)滿足居民多元化資産管理需求。豐富基金産品類型,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of)資産管理需求特别是(yes)權益投資需求。構建類别齊全、策略豐富、層次清晰的(of)理财産品和(and)服務體系,拓寬居民财産性收入渠道。建設公募基金賬戶份額信息統一(one)查詢平台,便利投資者集中查詢基金投資信息。
六、有序推進數字普惠金融發展
(十六)提升普惠金融科技水平。強化科技賦能普惠金融,支持金融機構深化運用(use)互聯網、大(big)數據、人(people)工智能、區塊鏈等科技手段,優化普惠金融服務模式,改進授信審批和(and)風險管理模型,提升小微企業、個(indivual)體工商戶、涉農主體等金融服務可得性和(and)質量。推動互聯網保險規範發展,增強線上(superior)承保理賠能力,通過數字化、智能化經營提升保險服務水平。穩妥有序探索區域性股權市場區塊鏈建設試點,提升服務效能和(and)安全管理水平。
(十七)打造健康的(of)數字普惠金融生(born)态。支持金融機構依托數字化渠道對接線上(superior)場景,緊貼小微企業和(and)“三農”、民生(born)等領域提供高質量普惠金融服務。在(exist)确保數據安全的(of)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探索與小微企業、核心企業、物流倉儲等供應鏈各方規範開展信息協同,提高供應鏈金融服務普惠金融重點群體效率。鼓勵将數字政務、智慧政務與數字普惠金融有機結合,促進與日常生(born)活密切相關的(of)金融服務更加便利,同時(hour)保障人(people)民群衆日常現金使用(use)。穩妥推進數字人(people)民币研發試點。有效發揮數字普惠金融領域行業自律作(do)用(use)。
(十八)健全數字普惠金融監管體系。将數字普惠金融全面納入監管,堅持數字化業務發展在(exist)審慎監管前提下進行。規範基礎金融服務平台發展,加強反壟斷和(and)反不(No)正當競争,依法規範和(and)引導資本健康發展。提升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能力,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防範和(and)處置機制。嚴肅查處非法處理公民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積極發揮金融科技監管試點機制作(do)用(use),提升智慧監管水平。加快推進互聯網法院和(and)金融法院建設,爲(for)普惠金融領域糾紛化解提供司法保障。
七、着力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
(十九)加快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堅持早識别、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建立健全風險預警響應機制,強化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等風險監測。以(by)省爲(for)單位制定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方案。以(by)轉變省聯社職責爲(for)重點,加快推進農信社改革。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穩步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加大(big)力度處置不(No)良資産,推動不(No)良貸款處置支持政策盡快落地(land)見效,多渠道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嚴格限制和(and)規範中小銀行跨區域經營行爲(for)。壓實金融機構及其股東主體責任,壓實地(land)方政府、金融監管、行業主管等各方責任。構建高風險機構常态化風險處置機制,探索分級分類處置模式,有效發揮存款保險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作(do)用(use)。
(二十)完善中小銀行治理機制。推動黨的(of)領導和(and)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構建符合中小銀行實際、簡明實用(use)的(of)公司治理架構,建立健全審慎合規經營、嚴格資本管理和(and)激勵約束機制。強化股權管理,加強穿透審查,嚴肅查處虛假出(out)資、循環注資等違法違規行爲(for)。嚴格約束大(big)股東行爲(for),嚴禁違規關聯交易。積極培育職業經理人(people)市場,完善高管遴選機制,以(by)公開透明和(and)市場化方式選聘中小銀行董事、監事和(and)高管人(people)員,提升高管人(people)員的(of)專業素養和(and)專業能力。健全中小銀行違法違規的(of)市場懲戒機制。壓實村鎮銀行主發起行責任,提高持股比例,強化履職意願,做好支持、服務和(and)監督,建立主發起行主導的(of)職責清晰的(of)治理結構。完善涉及中小銀行行政監管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工作(do)機制。
(二十一(one))堅決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依法将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堅決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嚴肅查處非法金融業務。嚴厲打擊以(by)普惠金融名義開展的(of)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and)社會大(big)局穩定。健全非法金融活動監測預警體系,提高早防早治、精準處置能力。強化事前防範、事中監管、事後處置的(of)全鏈條工作(do)機制,加快形成防打結合、綜合施策、齊抓共管、标本兼治的(of)系統治理格局。
八、強化金融素養提升和(and)消費者保護
(二十二)提升社會公衆金融素養和(and)金融能力。健全金融知識普及多部門協作(do)機制,廣泛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穩步建設金融教育基地(land)、投資者教育基地(land),推進将金融知識納入國(country)民教育體系。培養全生(born)命周期财務管理理念,培育消費者、投資者選擇适當金融産品的(of)能力。組織面向農戶、新市民、小微企業主、個(indivual)體工商戶、低收入人(people)口、老年人(people)、殘疾人(people)等重點群體的(of)教育培訓,提升數字金融産品使用(use)能力,增強個(indivual)人(people)信息保護意識。培育契約精神和(and)誠信意識,提倡正确評估和(and)承擔自身風險。
(二十三)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督促金融機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建設,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全流程管控,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探索金融産品銷售适當性規制建設,研究制定金融機構銷售行爲(for)可回溯監管制度。暢通金融消費者投訴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組織開展金融機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評估和(and)評價工作(do),加大(big)監管披露和(and)通報力度,推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執法合作(do)機制建設。加強金融廣告治理,強化行業自律。
九、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
(二十四)完善普惠金融相關法律法規。推動修訂中國(country)人(people)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等法律,推動加快出(out)台金融穩定法,制定地(land)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明确普惠金融戰略導向和(and)監管職責。加快推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門立法,健全數字普惠金融等新業态經營和(and)監管法規,積極推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法治建設。
(二十五)加快補齊規則和(and)監管短闆。完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制。探索拓展更加便捷處置普惠金融重點領域不(No)良資産的(of)司法路徑。建立健全普惠金融領域新業态、新産品的(of)監管體系和(and)規則。加快補齊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短闆。對尚未出(out)台制度的(of)領域,依據立法精神,運用(use)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實施監管,維護人(people)民群衆合法權益。
十、加強政策引導和(and)治理協同
(二十六)優化普惠金融政策體系。發揮貨币信貸政策、财稅政策、監管政策、産業政策等激勵約束作(do)用(use)。根據經濟周期、宏觀環境動态調整政策,區分短期激勵和(and)長效機制,完善短期政策平穩退出(out)機制和(and)長期政策評估反饋機制。加強部門間協同,推動各類政策考核标準互認互用(use)。
(二十七)強化貨币政策引領。運用(use)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差别化存款準備金率、宏觀審慎評估等政策工具,引導擴大(big)普惠金融業務覆蓋面。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暢通利率傳導機制,更好發揮對普惠金融的(of)支持促進作(do)用(use)。
(二十八)完善差異化監管政策。定期開展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和(and)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加強結果運用(use)。優化普惠金融監管考核指标和(and)貸款風險權重、不(No)良貸款容忍度等監管制度,健全差異化監管激勵體系,引導金融資源向重點領域和(and)薄弱環節傾斜。
(二十九)用(use)好财稅政策支持工具。優化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政策工具,提高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使用(use)效能,實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範區獎補政策。落實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制度,提高普惠金融領域不(No)良貸款處置效率。落實小微企業、個(indivual)體工商戶、農戶等普惠金融重點群體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
(三十)積極參與普惠金融全球治理。推進普惠金融領域對外開放,深化與二十國(country)集團普惠金融全球合作(do)夥伴、世界銀行、普惠金融聯盟、國(country)際金融消費者保護組織等國(country)際組織和(and)多邊機制的(of)交流合作(do)。加強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country)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國(country)際證監會組織等國(country)際金融監管組織的(of)普惠金融監管合作(do)。積極與其他(he)國(country)家、地(land)區開展普惠金融合作(do),加強國(country)際經驗互鑒。深度參與、積極推動普惠金融相關國(country)際規則制定。
十一(one)、優化普惠金融發展環境
(三十一(one))健全普惠金融重點領域信用(use)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用(use)信息歸集共享應用(use)制度的(of)頂層設計,依法依規健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對接機制以(by)及相關标準,确保數據安全。推廣“信易貸”模式,有效利用(use)全國(country)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use)服務平台,充分發揮地(land)方政府作(do)用(use),建立完善地(land)方融資信用(use)服務平台,加強小微企業、個(indivual)體工商戶、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重點群體相關信息共享。深化“銀稅互動”和(and)“銀商合作(do)”,提高信息共享效率。依法依規拓寬金融信用(use)信息基礎數據庫信息采集範圍。更好發揮地(land)方征信平台作(do)用(use),完善市場化運營模式,擴大(big)區域内金融機構及普惠金融重點群體信息服務覆蓋範圍。
(三十二)強化農村支付環境和(and)社會信用(use)環境建設。持續推進農村支付環境建設,鞏固規範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推動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普及應用(use),引導移動支付便民工程向鄉村下沉。暢通基層黨政組織、社會組織參與信用(use)環境建設途徑,結合鄉村治理開展農村信用(use)體系建設,擴大(big)農戶信用(use)檔案覆蓋面和(and)應用(use)場景。加快建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use)體系。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失信約束制度,加強信用(use)教育,優化信用(use)生(born)态環境。
(三十三)優化普惠金融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深化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評價機制,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強化支農支小正向激勵。切實發揮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全國(country)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和(and)地(land)方政府性再擔保機構作(do)用(use),推動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合作(do),穩步擴大(big)再擔保業務規模。鼓勵有條件的(of)地(land)方探索建立完善涉農貸款、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三十四)加快推進融資登記基礎平台建設。完善動産和(and)權利擔保統一(one)登記制度,擴大(big)動産融資統一(one)登記公示系統建設應用(use)。優化知識産權質押信息平台功能,完善知識産權評估、登記、流轉體系。提升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的(of)服務質量和(and)效率。完善農村産權流轉、抵押、登記體制機制建設。繼續推動不(No)動産登記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延伸服務網點,提供融資、轉貸、續貸、展期和(and)申請抵押登記一(one)站式服務。
十二、加強組織保障
(三十五)堅持和(and)加強黨的(of)全面領導。完善黨領導金融工作(do)的(of)制度體系,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big)決策部署,把黨的(of)領導有效落實到(arrive)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of)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強化各級黨組織作(do)用(use),切實把黨的(of)領導制度優勢轉化爲(for)治理效能。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決懲治金融腐敗,堅持不(No)敢腐、不(No)能腐、不(No)想腐一(one)體推進。健全地(land)方黨政主要(want)領導負責的(of)财政金融風險處置機制。
(三十六)強化監測評估。建立健全與高質量發展相适應的(of)普惠金融指标體系,探索開展以(by)區域、機構等爲(for)對象的(of)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評價評估。完善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融資狀況相關調查制度。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狀況監測評估。加大(big)區域信用(use)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考核力度。
(三十七)推進試點示範。深入推進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各地(land)開展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等試點示範。在(exist)全面評估效果基礎上(superior),積極穩妥推廣普惠金融業務數字化模式、“銀稅互動”等部門信用(use)信息共享、區域性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等成熟經驗,不(No)斷探索形成新經驗并推動落地(land)見效。
(三十八)加強組織協調。優化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工作(do)協調機制,由金融監管總局、中國(country)人(people)民銀行牽頭,中央網信辦、國(country)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and)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people)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生(born)态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country)家衛生(born)健康委、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中國(country)證監會、國(country)家統計局、國(country)家知識産權局、國(country)家版權局、中國(country)氣象局、國(country)家數據局、國(country)家林草局、最高人(people)民法院、最高人(people)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全國(country)婦聯、中國(country)殘聯等31個(indivual)單位參加,根據職責分工落實本意見,協調解決重大(big)問題。加強對普惠金融政策落實情況的(of)監督。強化中央與地(land)方聯動,因地(land)制宜、協同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
國(country)務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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