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At)調整再擔保收費政策的(of)通知_業務政策_業務開展_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關于(At)調整再擔保收費政策的(of)通知

發布時(hour)間: 2019-07-08 來(Come)源: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發布人(people):


關于(At)調整再擔保收費政策的(of)通知

國(country)融擔函〔2019〕36号



各合作(do)省級擔保再擔保機構:


   爲(for)貫徹落實國(country)務院2018年第30次常務會議及《國(country)務院辦公廳關于(At)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do)用(use)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and)“三農”發展的(of)指導意見》(國(country)辦發〔2019〕6号)精神,進一(one)步降低小微企業和(and)“三農”主體的(of)融資成本,我(I)司對現行的(of)再擔保收費政策進行調整,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one)、自2019年7月1日起,新發生(born)的(of)金額在(exist)100萬元及以(by)下的(of)融資擔保、再擔保業務,我(I)司免收再擔保費。其它收費标準不(No)變。


   二、該類合作(do)業務作(do)爲(for)“微小融資再擔保”專項再擔保業務,通過“全國(country)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業務報送系統”線上(superior)備案,具體備案内容執行現行規定。


   特此通知。




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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