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财政廳等六部門關于(At)促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小微企業和(and)“三農”發展的(of)實施意見
發布時(hour)間: 2019-12-18
陝财辦金[2019]82号
各設區市、楊淩示範區、西鹹新區、韓城市财政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and)信息化局、農業農村局、金融辦(監管局),各銀保監分局:
爲(for)貫徹落實《國(country)務院辦公廳關于(At)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do)用(use)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and)“三農”發展的(of)指導意見》(國(country)辦發〔2019〕6号)精神,進一(one)步促進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有效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金融領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經省政府同意,提出(out)如下意見:
一(one)、堅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of)準公共定位
(一(one))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要(want)堅守融資擔保主業,積極爲(for)實體經濟融資服務,嚴格以(by)小微企業和(and)“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爲(for)主業,支持符合條件的(of)戰略性新興産業項目,不(No)斷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and)占比,服務大(big)衆創業、萬衆創新,不(No)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big)業務範圍,不(No)得爲(for)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No)得爲(for)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No)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二)堅持保本微利運行。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No)以(by)營利爲(for)目的(of),在(exist)可持續經營的(of)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和(and)“三農”綜合融資成本。
二、進一(one)步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三)發揮省再擔保公司體系建設龍頭作(do)用(use)。陝西省信用(use)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by)下簡稱省再擔保公司)要(want)充分發揮行業增信、分險功能,綜合運用(use)比例再擔保、一(one)般責任再擔保等方式,重點爲(for)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服務。對上(superior)與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作(do),積極争取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對我(I)省的(of)再擔保和(and)股權支持,對下通過向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參股的(of)形式,以(by)股權投資和(and)再擔保業務爲(for)紐帶,形成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牽頭體系成員與金融機構構建“總對總”合作(do)和(and)風險分擔模式,加強體系成員的(of)業務培訓和(and)技術支持,推行統一(one)的(of)業務标準和(and)管理要(want)求,促進業務合作(do)和(and)資源共享,引領帶動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健康發展。
(四)推進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建設。到(arrive)2020年底前,各市(區)要(want)至少建立一(one)家注冊資本金10億元以(by)上(superior)的(of)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鼓勵有條件的(of)縣(區)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市級可采取注資參股的(of)方式支持縣級設立機構。不(No)具備條件的(of)縣(區),可入股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通過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exist)縣(區)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的(of)方式爲(for)縣域經濟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形成省、市、縣三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業務縣域全覆蓋。
(五)加快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陝西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by)下簡稱陝西農擔公司)要(want)按照貼近主體、覆蓋全省、緊密可控、運行高效的(of)要(want)求,通過在(exist)各市設分公司、各縣設辦事處(業務代辦機構)的(of)方式使農業信貸擔保機構、業務盡快向基層下沉,形成覆蓋全省的(of)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各市縣(區)政府是(yes)本地(land)區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的(of)責任主體,要(want)積極支持陝西農擔公司設立市縣分支機構。各市政府可通過參股陝西農擔公司的(of)方式,參與市級分公司管理;各縣(區)政府可與陝西農擔公司開展“政擔”合作(do),拓展農業信貸擔保業務。陝西農擔公司在(exist)牽頭推進全省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的(of)同時(hour),要(want)積極創新産品,優化業務流程,強化風險防控,堅持專注服務農業、專注服務農業适度規模經營主體的(of)政策性定位,按照全國(country)農業信貸擔保有關政策要(want)求,确保農業信貸擔保貼農、爲(for)農、惠農,不(No)脫農。
三、進一(one)步深化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合作(do)機制
(六)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成員業務引導。省再擔保公司要(want)合理設置合作(do)機構準入條件,引導合作(do)機構重點聚焦小微企業和(and)“三農”主體,單戶擔保額不(No)高于(At)1000萬元,擔保費率符合政策規定的(of)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帶動合作(do)機構逐步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and)占比,力争三年内,合作(do)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of)比例不(No)低于(At)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by)下的(of)占比不(No)低于(At)50%。
(七)明确風險分擔比例。省再擔保公司要(want)用(use)足用(use)活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政策,積極争取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支持,納入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支持的(of)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調整爲(for)省再擔保公司、融資擔保機構、銀行機構、所在(exist)市(縣)财政參照4:3:2:1的(of)比例進行風險分擔,其中省再擔保公司承擔的(of)40%部分,按照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相關規定申報風險補償。超出(out)京津冀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授信額度的(of)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仍由融資擔保機構、省再擔保公司、銀行機構、所在(exist)市(縣)财政參照4:3:2:1的(of)比例進行風險分擔。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want)按照銀擔分擔比例,落實代償和(and)分險責任。
(八)支持全省融資擔保行業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鼓勵各類融資擔保機構積極爲(for)小微企業和(and)“三農”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開展的(of)符合條件的(of)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納入政府風險補償支持範圍,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發生(born)的(of)代償,由所在(exist)地(land)财政部門給予10%的(of)風險補償。
(九)進一(one)步深化“銀擔合作(do)”機制。金融監管部門要(want)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融資擔保機構适度降低授信門檻、簡化授信程序,将更多符合條件的(of)融資擔保機構納入合作(do)範圍,在(exist)授信額度、放大(big)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對小微企業提供更多優惠;要(want)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落實承擔風險責任比例不(No)低于(At)20%的(of)政策要(want)求,進一(one)步優化支小支農業務内部考核激勵機制,落實盡職免責制度,提高支小支農業務考核指标權重,重點考核業務規模、戶數及其占比、增量等指标,降低或取消相應利潤考核要(want)求。
(十)切實降低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标準。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在(exist)可持續經營的(of)前提下,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小微企業和(and)“三農”主體實行低收費,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by)下收取的(of)擔保費率原則上(superior)不(No)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by)上(superior)收取的(of)擔保費率原則上(superior)不(No)超過1.5%。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by)上(superior)的(of)再擔保業務收費,原則上(superior)不(No)高于(At)承擔風險責任的(of)0.5%,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by)下的(of)再擔保業務收費,原則上(superior)不(No)高于(At)承擔風險責任的(of)0.3%。
四、建立和(and)完善扶持政策
(十一(one))探索設立省級融資擔保基金。壯大(big)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帶動各方資金扶持小微企業、三農發展,研究設立由省财政牽頭發起,地(land)方國(country)有金融機構、市縣财政及國(country)有企業和(and)其他(he)社會資本參與的(of)省級融資擔保基金,基金主要(want)采取股權投資、風險分擔等方式,重點支持主業突出(out)、保本微利運營、放大(big)倍數較高、業務規模和(and)風險管控優勢突出(out)、帶動作(do)用(use)明顯的(of)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壯大(big)資本實力,提升融資擔保能力,降低融資擔保成本,助推小微企業和(and)“三農”成長壯大(big)和(and)創業創新,促進經濟轉型發展。
(十二)建立資本金補充機制。各級政府應根據本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拓展、放大(big)倍數、代償支出(out)等情況,适時(hour)向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注資,建立與業務發展相适應的(of)資本金持續補充機制。
鼓勵各市、縣政府出(out)資設立和(and)做大(big)做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資的(of),省财政将按比例給予獎勵,新增資本金在(exist)1億元(含)以(by)内的(of)部分,按照新增資本金的(of)15%予以(by)獎勵;新增資本金在(exist)1億元以(by)上(superior)、3億元(含)以(by)内的(of)部分,按照10%予以(by)獎勵;新增資本金在(exist)3億元以(by)上(superior)的(of)部分,按照5%予以(by)獎勵。獎勵資金通過省級政府性再擔保機構注資參股各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of)方式予以(by)支持。
縣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資的(of),省财政按照新增資本金的(of)15%予以(by)獎勵,最高不(No)超過500萬元,獎勵資金通過省再擔保公司注資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縣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of)方式予以(by)支持。
(十三)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風險補償資金池。各級政府要(want)根據當地(land)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和(and)代償情況安排專項資金,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專項用(use)于(At)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發生(born)的(of)代償财政承擔10%部分的(of)風險補償。資金池實行動态補充,保持合理适度規模,可委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或專門機構進行管理。
調整省對市(縣)的(of)代償補助方式,将對各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發生(born)的(of)代償,由市(縣)财政負擔10%,省财政按市(縣)承擔部分的(of)50%予以(by)補助的(of)方式調整爲(for)對各市(縣)風險補償資金池的(of)補助。對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的(of)市(區),設立當年省财政按照資金池規模的(of)50%給予一(one)次性補助,最高不(No)超過500萬元,以(by)後年度按照各市(縣)資金池代償支出(out)的(of)50%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用(use)于(At)補充市(縣)資金池。
省級設立2億元風險補償資金池,用(use)于(At)省級擔保、再擔保機構開展的(of)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業務的(of)風險補償;對省級融資擔保機構發生(born)的(of)代償,給予10%的(of)風險補償;對省再擔保公司發生(born)的(of)再擔保業務代償,實行分檔補償,其中,代償率不(No)超過1%(含)的(of)部分,按照代償額的(of)80%給予補償,代償率在(exist)1%-3%(含)的(of)部分,按照代償額的(of)60%給予補償,代償率在(exist)3%-5%(含)的(of)部分,按照代償額的(of)50%給予補償,代償率超過5%的(of)部分不(No)予補償。
(十四)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對擔保機構和(and)再擔保機構爲(for)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再擔保)服務進行分檔補助。其中,對單戶貸款300萬元(含)以(by)下的(of),給予不(No)超過年平均擔保額2%的(of)補貼;對單戶貸款300萬元至500萬元(含)的(of),給予不(No)超過年平均擔保額1.5%的(of)補貼;對單戶貸款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of),給予不(No)超過年平均擔保額1%的(of)補貼。對單戶500萬元以(by)下的(of)中長期貸款擔保和(and)無抵押(質押)擔保業務,給予不(No)超過年平均擔保額3%的(of)補貼。
對再擔保機構爲(for)融資擔保提供的(of)再擔保業務,參照擔保機構分檔标準,給予不(No)超過年平均擔保額1.5%、1%和(and)0.5%的(of)補貼。支持擔保機構将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逐步降至1.5%(含)以(by)下,對擔保機構開展的(of)單筆500萬元以(by)下、擔保費率低于(At)2%的(of)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給予一(one)定補貼。對擔保機構1000萬元以(by)下的(of)擔保(再擔保)增量業務和(and)績效考核成績突出(out)的(of)擔保機構,給予一(one)定獎勵。
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五)建立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各級财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對本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of)績效考核辦法,重點考核支小支農業務規模及占比、業務增量、擔保費率、放大(big)倍數等指标,降低或取消盈利要(want)求;落實考核結果與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鈎的(of)激勵約束機制,激發其開展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的(of)内生(born)動力。
(十六)加強人(people)才隊伍建設。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人(people)才隊伍建設,推進市場化選聘人(people)才,探索引入職業經理人(people)制度;建立人(people)才激勵機制,實行市場化的(of)薪酬水平,使專業人(people)員引得進、留得住、用(use)得好;注重人(people)才培養,加大(big)專業知識培訓和(and)學習,提高從業人(people)員綜合素質,建立高素質的(of)融資擔保人(people)才隊伍,提高融資擔保行業的(of)經營水平和(and)整體競争力。
(十七)推進信用(use)信息共享共用(use)。依托全國(country)信用(use)信息共享平台(陝西)建設陝西省“信易貸”融資服務平台,與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共享小微企業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紅黑名單以(by)及納稅、社保、水電煤氣、倉儲物流等信息,運用(use)大(big)數據、雲計算、人(people)工智能等技術開發豐富多樣的(of)信用(use)風險識别産品,對信用(use)狀況良好的(of)小微企業簡化擔保手續,下調擔保費率,優化服務流程,降低融資成本。
(十八)加強風險防範。各市政府是(yes)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監管和(and)風險防範的(of)責任主體,要(want)堅持規範和(and)發展并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融資擔保機構依法合規經營。要(want)積極推進社會信用(use)體系建設,強化守信激勵和(and)失信懲戒,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爲(for),營造良好社會信用(use)環境。要(want)維護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of)獨立市場主體地(land)位,不(No)得幹預其日常經營決策。要(want)完善風險預警和(and)應急處置機制,堅決守住不(No)發生(born)系統性風險的(of)底線。
陝西省财政廳 陝西省發展和(and)改革委員會
陝西省工業和(and)信息化廳 陝西省農業農村廳
陝西省地(land)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country)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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